前言
GJB0《军用标准文件编制工作导则》分为三个部分:
第1部分:军用标准和指导性技术文件编写规定;
第2部分:军用规范编写规定;
第3部分:出版印刷规定。
本部分是GJB0的第1 部分,是依据GB/T1 . 1 - 2000《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: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》并结合军用标准化工作的特点编写的。
本部分代替1990 年颁发的《国家军用标准编写的暂行规定》中“ 第一篇标准和指导性技术文件的编写” 。
本部分规定的各项要求,涉及军用标准和指导性技术文件的起草和表述方法,与1990 年颁发的《国家军用标准编写的暂行规定》中“ 第一篇标准和指导性技术文件的编写”相比,主要有下列变化:
a) 标准构成上取消了固定六章的要求;
b) 增加了编写前言的要求、允许根据需要编写参考文献等内容;
c) 在编写格式和表述规则上均按GB/T1. 1 2000 的要求对原规定作了较大修改。
本部分附录A、附录B、附录C、附录D是资料性附录。
本部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电子信息基础部提出。
本部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电子信息基础部技术基础局归口。
本部分起草单位:总装备部技术基础管理中心、总后勤部后勤科学研究所、信息产业部电子四所、总装备部武器装备综合论证研究所、海军论证中心规范所、总参谋部第六十一研究所、第二炮兵第四研究所。
本部分主要起草人:符根官、程旭辉、陆锡林、傅兴男、高建军、袁宝山、张志刚、李珍华、同群章。